爱沁于心,血献于人
义务献血是公民在符合献血健康标准、无任何附加条件下,履行救死扶伤的一项社会义务,我校辛瑾、姜婷、潘敏、唐颖慧、王慧5位教师在今年暑期参加了义务献血活动。当水笔心粗的针头插入她们手臂上的静脉里,鲜血流入储血袋内出的那一刻,她们脸上依然荡漾着甜美的微笑,因为奉献也是一种幸福。老师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中心人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时代使命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