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荣获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“示范校”称号


  近日,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4所2014年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“示范校”名单,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榜上有名。
  从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获悉,上海预计在2015年前完成对全市大中小学心理教育评估考核,1500所中小学均需达到配备心理辅导室等考核标准。市教委称,对“达标校”和“示范校”的考核旨在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发展,加快机制创新、课程优化、教师专业化发展,充分开发学生心理潜能,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,提高全体师生的心理健康水平。
  据悉,此项评估从2013年起,分三年实施。2013年至2015年,各区县每年申报“达标校”的比例控制在本区县中小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,并将争取在2015年实现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达标。对“示范校”的评估则从2014年起,分三年实施。2014年至2016年,三年内各区县上报的“示范校”总数不超过本区县中小学校总数的5%,“示范校”还需定期接受复验。对“达标校”和“示范校”的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“组织管理”、“保障条件”、“教育实施”和“教育成效”四个方面。
  市教委对一些评估标准还进行了进一步的具体化。如“达标校”在硬件配置上要设立心理辅导室,心理健康教育需有年度财政经费预算,包括设备添置、培训和活动经费等,要能满足日常运作和各类活动需要。
  另外,“达标校”还应保证对专职心理辅导教师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(活动)的经费支出。就队伍建设而言,小学应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辅导教师,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量不少于70%;中学应配备1名专职心理辅导教师。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必须具有相关资质。
  此外,学校课表中至少有一个年级每班每两周有1节心理辅导活动课、学校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或宣传月(周)、学校心理辅导室(中心)每周至少开放5小时等心理健康的宣传也都将加入到诸多实践活动中去。学校还需设有悄悄话信箱、电子信箱或心理小报。校园网有心理辅导专栏。